人民网北京3月21日电(吕骞)又到年报披露季,上市公司现金“红包”的大小再次成为投资者关注的焦点。近年来,A股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渐成常态,公司数量及分红金额均逐年增长。
数据显示,2014至2016年,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率稳定在30%以上,处于国际中等水平。2016年度,沪深两市有2053家公司现金分红,占比约67.27%,分红金额8307.77亿元;1128家上市公司连续5年现金分红,占比43.2%;1415家上市公司连续3年现金分红,占比46.7%。2017年度,沪深两市有2451家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占比为70.3%,分红金额9792.79亿元。
这其中不乏上市以来始终保持现金分红的模范上市公司,晶盛机电便是其中之一。自2012年上市以来,晶盛机电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累计净利润的50%以上。
“我们还是怀着尊重、感恩、回馈的心态实施每年的利润分配。在董事会层面,在大股东层面,这是得到了普遍认同的。”晶盛机电董事长曹建伟认为,企业发展的一切,最终离不开广大股东的支持和认可,因此回馈投资者是公司应尽的义务。
多管齐下引导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一直以来,A股被诟病“重融资轻回报”,这也让IPO、再融资等市场行为成为股民的“众矢之的”。
“公司上市除了增加融资渠道,更加重要的是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提高公司的知名度,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创造更大的发展平台。”曹建伟认为,上市公司要根据自身的经济实力和长远发展规划,尽可能增加对全体股东的现金分红,培育将发展成果实实在在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的市场文化,增加股东信心,共同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近年来,监管机构针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发布了一系列规定,并推动在国务院相关文件明确分红要求。
2008年10月,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明确现金分红信息披露要求,规定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证券的,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这是证监会首次将再融资与现金分红比例挂钩。
随后,国务院、证监会等部门多次出台新规,在现金分红决策机制、信息披露、监督检查上发力,降低现金分红成本,鼓励和引导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严格监管“铁公鸡”规范“高送转”
整体上看,A股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数量及规模增长明显,但个别公司仍一毛不拔坚持不分红,甚至利用“高送转”概念炒作市场热度。
数据显示,2014至2016年度,三千多家上市公司中,仍有28家连续三年具备分红基本条件但从未分红。
对于这些一毛不拔的“铁公鸡”,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将对其严格监管,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17年,证监会对连续三年具备现金分红条件而未分红的24家公司,及其国有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进行了约谈,向上市公司传达证监会倡导现金分红的理念,督促其尽快研究推出现金分红方案;要求上市公司国有股东扛起督促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责任,支持上市公司履行现金分红义务,通过实际行动切实回报投资者。
证监会还结合严格“高送转”等专项检查,重点关注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情况。在现场检查时集中资源、瞄准重点,选取了2016年送转比例较高的26家公司开展专项现场检查,对其中14家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采取行政监管措施,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利润分配行为。
此外,证监会还发挥交易所一线监管职能,加强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信息披露监管。指导交易所制定出台上市公司分红指引,完善分红信息披露配套措施,对具备分红条件但不分红或分红较少的公司发出监管工作函或组织召开专项说明会,督促上市公司切实履行分红责任。
该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继续完善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监管规则,强化现金分红的约束力,督促上市公司健全投资者回报机制,对有能力分红而长期没有分红的“铁公鸡”严格监管,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