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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化债转股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大有可为

2016-10-31 08:19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市场化债转股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大有可为
 
 
赖小民
 
 
  2016年10月10日,国务院发布《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及附件《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作出在“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下实施新一轮债转股的战略决策。
 
  以中国华融为代表的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自1999年成立以来承担起实施企业债转股的使命,帮助一大批国有企业减轻包袱、改革脱困,积累了债转股专业经验。
 
  如何在新一轮市场化债转股中更好地发挥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独特优势、功能作用,是我们应审视的课题。
 
       
 
  充分认识新一轮市场化债转股的重要意义
 
  推进实施市场化债转股对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回良性发展道路,具有积极作用
 
  “去杠杆”是国家推进供给侧改革的五大中心任务之一,作为“去杠杆”的重要手段,当前形势下推进实施市场化债转股具有重大意义。
 
  推进实施市场化债转股是党中央、国务院主动引领中国经济适应新常态、寻找新动力、实现新发展的重大举措。在当前形势下对具备条件的企业开展市场化债转股,支持有较好发展前景但遇到暂时困难的企业渡过难关,是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防风险的重要结合点,是有效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决策部署。
 
  推进实施市场化债转股对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具有积极作用。实施债转股可以有效降低企业债务负担和财务成本,优化融资结构,对推进国有企业深化改革,重回良性发展道路具有积极作用。
 
  推进实施市场化债转股是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防范化解系统性风险,增强经济中长期发展韧性的重要举措。经过多年改革,我国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有关企业治理结构更加完善,在资产经营管理、风险防控和资本市场业务上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为开展债转股提供了市场化的主体条件。
 
  准确把握新一轮市场化债转股的主要特点
 
  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采取政府引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各自的作用
 
  新一轮债转股最显著的特点就是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采取政府引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各自的作用,不搞行政“拉郎配”,不搞“一刀切”,政府不兜底损失,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转股对象选择市场化,严格准入、突出重点。新一轮债转股采取市场化的方式,由银行、企业、实施机构之间协商解决,政府加强政策引导和监管。《意见》明确了“三个鼓励”“四个禁止”,即鼓励面向发展前景良好但遇到暂时困难的优质企业开展市场化债转股,禁止将“僵尸企业”、有恶意逃废债行为的企业、债权债务关系复杂且不明晰的企业、产能过剩企业作为市场化债转股对象。
 
  实施机构多元化,资金来源市场化,转股价格、条件以及债权质量类型自主协商。新一轮债转股允许包括银行附属具备投资功能的子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内的多种类型实施机构参与,鼓励引入社会资本。目前绝大部分生产经营陷入周期性困难的企业都呈现出债务规模大、涉及债权机构多的双重特点,只有多家机构协同参与,丰富资金来源渠道才能满足现实需要。除此以外,债权类型从过去单一的银行贷款,拓展到其他类型债权,并且不仅仅局限于不良类债权,需要大力推进实体经济“去杠杆”的力度。
 
  协同推进,债转股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化解过剩产能、行业并购重组等工作有机结合。要将缓解企业暂时性流动性压力与优化企业融资结构、改善财务管理能力相结合,要将完善国有现代公司治理与促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放大国有资本功能”相结合。
 
  强化依法运作,强化风险防范。在更为完善的法律法规规范、约束和监管下,债转股在债权转让、公允定价、转股流程以及股权退出等操作环节上都将更为合理规范,能够更好地防范道德风险。实施债转股时必须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为拓宽债转股股权退出通道提供保障。
 
  发挥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优势功能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是债转股实施机构的“主力军”,可发挥综合金融服务优势,助力实体经济降杠杆
 
  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成立17年来,圆满完成了包括债转股在内的对银行政策性不良资产处置的任务,并走出了一条市场化转型发展的新路子。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是债转股实施机构的“主力军”,具有成熟经验和先天优势。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拥有成熟的运作经验和实践,熟悉国家、企业债转股政策,形成了一套成熟、规范、高效的债转股操作流程,并培养了一批高素质人才队伍。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防范债转股操作的道德风险中具有独特功能。由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本身不是企业的债权人,从银行体系剥离的拟转股债权能够更为公允地定价,实现洁净转让、真实出售,能够大大降低道德风险。作为第三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可以更为公平、公正、客观地平衡各方债权主体利益,有助于提高债转股工作的实施效率。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具有综合金融服务优势,可以协同发力助力实体企业降杠杆。近年来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市场化转型中不断完善综合金融功能,普遍具备银行、证券、租赁、信托、基金等多金融牌照,可以通过打业务“组合拳”,以“存量+增量、金融+产业、债权+股权、自主资金+结构化融资”等全产业链金融产品,为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全产业链金融服务,切实解决实体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参与市场化债转股的几点设想
 
  充分发挥逆周期金融救助功能和“一体两翼”的协同效应,加强创新驱动,以市场化原则探索采取基金化方式参与实施债转股
 
  作为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之一,中国华融自1999年成立以来,圆满完成国家赋予的不良资产政策性处置任务,发挥了中国经济稳定运行“安全网”和“稳定器”的重要作用。
 
  积极参与本轮市场化债转股,充分发挥逆周期金融救助功能和“一体两翼”的协同效应,为企业提供一揽子综合金融服务。中国华融将充分发挥丰富的不良资产管理经验和领先的不良资产收购、经营及处置能力,依托丰富的问题企业重组和投行业务经验以及多元化的产融结合资本运作平台,在债转股中,配合实施一系列债务重组手段,最大限度地帮助实体企业客户缓解流动性困难。
 
  以大客户战略为引领,加强与银行、央企、地方大型国有企业等各类企业合作共赢。中国华融将依托公司大客户战略优势,紧跟国家发展战略,紧盯对宏观经济和区域经济具有重要带动作用的重点项目、重点工程、重点客户,研究制定提供针对性强、综合金融服务附加值高的债转股业务策略。
 
  加强创新驱动,以市场化原则探索采取基金化方式参与实施债转股。中国华融将充当发起人、管理人、投资人等多重角色全程参与商业化债转股工作。中国华融将通过发行优先股,积极补充资本实力,增强开展商业化债转股的运作能力;考虑发行专项金融债券,筹措长期低成本的资金,切实降低商业化债转股营运成本;探索采取基金化的手段,通过设立产业并购重组基金公司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将市场资金与中国华融的专业优势有效结合,提高债转股实施成效。
 
  (作者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 人民日报 》( 2016年10月31日   13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