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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人权机构对中国人权状况进行第二轮审查

2013-10-23 16:30 来源:新华社

10月22日,在瑞士日内瓦万国宫,中国接受国别人权审查代表团团长、外交部特使吴海龙(左前)介绍中国人权事业发展情况。新华社记者王思维摄

10月22日,在瑞士日内瓦万国宫,中国接受国别人权审查代表团团长、外交部特使吴海龙(左)介绍中国人权事业发展情况。新华社记者王思维摄

10月22日,在瑞士日内瓦万国宫,中国接受国别人权审查代表团出席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国别人权审查工作组第17届会议。新华社记者王思维摄

10月22日,在瑞士日内瓦万国宫,中国接受国别人权审查代表团团长、外交部特使吴海龙(右)介绍中国人权事业发展情况。新华社记者王思维摄
   当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国别人权审查工作组在日内瓦万国宫举行第17届会议,对中国人权状况进行第二轮审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国别人权审查工作组第17届会议于10月21日至11月1日在日内瓦举行,本次会议审议沙特阿拉伯、塞内加尔、中国等15国人权状况。国别人权审查(又称“普遍定期审议”)机制是联合国人权理事会2007年6月完成建章立制工作时确定的重要内容,旨在定期审查所有国家履行人权义务和承诺的情况。无论是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每隔四年半都要接受一次人权状况的全面审议。中国于2009年接受了首轮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