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邓恩
纵观全球,当前政治思想的关键问题在于如何实现法治
自古以来,为了和谐稳定的生活,人类需要依靠妥善的管理和可靠的保障。然而,如何实现这一目标,人们却难以找到一劳永逸之道。
几乎所有国家都希望以自己的方式制定并执行法律,进而逐步达到“好政府”的标准。这么做的授权来自何处,各国看法做法各异。美欧诸国认为这种授权源自公民一人一票的选举。然而,过去20年的历史却表明,除了形式上的相对优势,这类政府并不总能保证公民生活的安定繁荣。
西方国家通常被认为在依照法治保障公民安全方面做得比较有效,其公民对自身财产安全、人身安全等也拥有较高信心。从历史来看,这样的状况的确是一种进步,但是需要明确的一点是,做到这一点与政府是否由公民直接选出并无内在关系。
在实行自由选举制度的国家,法律的权威被认为是来自公民的集体意志。然而,公民的集体意志又是全体公民情绪与判断的平衡,它并不一定比个人意志更加稳定、更加一致。从本质上讲,选民意志同样是不可预期甚至可能出错的。
反观法治,其践行势必要求系统化,且要求由那些将法律视为体系、对之抱以尊重的人来实施。法治要求有序且具有可预期性,这是它的吸引力和益处的根本所在。当然,法律应是公正的,不过法律本身公正与否,并不是民主乃至法治本身所能给出答案的。
法治对社会中的弱势群体最有吸引力,因为他们是处于社会最底层且最容易受到侵害的人群。法治在实践中的有效性,取决于法律解释者或至少是法律执行者的智慧与美德。因此,法治的有效性实际取决于法官、行政官员以及警察的素质与习惯。
纵观全球,当前政治思想的关键问题在于如何实现法治,即以何种形式组织的政府能够最大程度地保证法律适用于全体公民、保证法律能够保护最多数的弱势人群、保证法律解释者与执行者受到问责机制约束。
可以说,不管是英国人、美国人或是印度人,都不可能知道中国如何才能最有效实现法治。在这个问题上,需要中国人自己去探索,其他国家只要拿出应有的礼貌和谦逊。我们应当相信并祝愿中国人在努力的道路上不断实现进步。
(作者为英国剑桥大学国王学院荣誉教授)
《 人民日报 》( 2014年09月22日 03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