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好“理论的镜子”。知者行之始,行者知之成。贯彻党的群众路线,自觉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前提是理论上的清醒坚定。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党员干部应更加自觉地加强理论学习,切实提高执政能力特别是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每名党员干部都要把学习理论武装头脑、对照理论查找差距、运用理论指导实践作为首要任务,真正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弄懂弄通,把党的十八大报告读熟读好,把习近平同志一系列重要讲话学深学透。要拿起“理论的镜子”,照一照自己的理想信念,看一看精神是否懈怠、意志是否消沉,进一步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不为各种诱惑所困,不为各种艰险所阻,不为各种杂音所扰,始终不渝为实现中国梦而奋斗。要以“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这面理论镜子,照一照自己的宗旨意识,看一看群众观点牢不牢、群众立场稳不稳、群众感情深不深,真正把党的宗旨、群众路线装到心里去。
照好“历史的镜子”。历史是一面映照现实的明镜,更是一本最富哲理的教科书。习近平同志指出:“学史可以看成败、鉴得失、知兴替。”对我们共产党人来说,中国革命历史是最好的营养剂。多重温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的伟大历史,心中就会增添很多正能量。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党员干部要进一步深入学习中国历史特别是中国共产党90多年的奋斗史,拿起历史这面镜子,深刻洞悉历史治乱兴衰的规律,汲取治国理政管党的经验智慧,用深远的历史眼光观察问题,及时发现自己的优劣长短,及时检讨政策措施的恰当与否,确保每一项政策、每一个决策、每一个举措都符合人民意愿、体现人民意志。照好“历史的镜子”,要从历史与现实、理论与实践、立场与方法上,深化对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认识,增强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政治自觉和实践自觉,最大限度地挖掘人民群众中蕴藏的无穷智慧和极大创造力。照好“历史的镜子”,要从我们党创造的伟大精神中汲取营养,牢记“两个务必”,继承党的光荣传统,弘扬党的优良作风,为党和人民的事业贡献力量。
照好“法纪的镜子”。共产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无论职位有多高、职权有多大,都没有任何超越法纪的特权,必须时刻保持对党纪法规的敬畏之心,经常把党员义务理一理、用党纪国法紧一紧。在教育实践活动中,要把坚决反对和克服特权思想、特权现象作为重要内容。每名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格对照宪法法律、党章党纪和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检查自己有没有以权谋私的现象、违法乱纪的倾向,检查自己有没有特权思想;在对待耍特权、搞特殊化的问题上是坚决反对、积极批判,还是麻木不仁、视而不见,甚至大开绿灯、随波逐流。对查出的问题要深入反省,主动纠错,防微杜渐。要争当学法、用法、守法的表率,争当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的表率,时刻保持普通劳动人民的本色,时刻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
照好“典型的镜子”。在我们党的党员干部队伍中,有许许多多像焦裕禄、孔繁森、杨善洲、吴天祥这样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先进典型。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党员干部要善于从先进典型的成长轨迹中吸取营养,做到“择其善者而从之”,从而实现常扫思想尘埃,永葆先进性。照好“典型的镜子”,要查找自己在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上的差距与不足,反思自己在联系群众上是全身心投入还是身入心不入,在服务群众上是全心全意还是半心半意,用先进典型的言行激励自己、规范自己,从而明确努力方向,增添前进动力。
照好“群众的镜子”。“人之命在元气,国之命在人心。”我们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失去了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党的事业就无从谈起。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每名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自觉用群众这面镜子来观照自己,对照群众的期望和要求反省自己、改造自己,永葆共产党人的公仆本色。照好“群众的镜子”,要弄清楚“我是谁”,摆正同人民群众的关系,深刻认识党和人民群众是鱼和水的关系、舟和水的关系、种子和土地的关系,自觉让群众在心中扎根,把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照好“群众的镜子”,要弄清楚“为了谁”,匡正自己的价值追求,牢记联系群众是“最大优势”、脱离群众是“最大危险”、服务群众是“最大责任”,坚持面向基层、服务群众,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所忧所怨,多干让群众受益的事。照好“群众的镜子”,要弄清楚“依靠谁”,找到工作的力量源泉,在思想上牢固确立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真正相信人民群众是党的生命之源、力量之本、执政之基、工作之师,虚心向群众学习,依靠人民群众的伟大力量推进党的各项事业。
(作者为中共湖北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 人民日报 》( 2013年08月27日 07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