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媒体统计,自2000年以来,半数落马省部级高官涉及房地产。这一统计从一个侧面印证了人们的日常感受,从广州“房叔”、陆丰“房爷”,再到张曙光的美国别墅,一幢幢房产从官商勾结的阴影下被撕开幕布,一条条利益链在涉房贪腐的浮冰下露出水面。一边是“豺狼在牢,其羊不繁”之叹,一边是“长安居,大不易”的购房焦虑,“房腐”现象刺激着人们的观感和社会神经。
细数被曝光的案件,现象类似,轨迹相通。“房腐”者所谋求的,是相对安全地以权谋私。对于腐败分子来说,坐拥房产,升值诱惑更大,法律空子易钻;通过买卖房产,受贿资金得以“洗白”;勾结开发商,低价“租进”变相“租出”,牟利容易披上合法外衣。而“房腐”官员的侥幸心理,也为他们的落马铺设了一条灰色轨迹。从受贿一套房到化身“房多多”,每次得手,侥幸心理就增长一分,胆子就放大一倍。有个段子很形象:“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既然湿了鞋,顺便洗个脚;既然洗了脚,干脆洗个澡,一洗洗到监狱了”。
腐败热点领域的转换,一方面说明贪官在不断寻求利益扩张的新途径,反腐败斗争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另一方面也为完善反腐机制揭示了努力方向。贪官不是一天养成的,作为源头防腐的措施和办法如何更有效,管理教育如何更扎实、制度如何更健全、监督如何更得力等等,都有待思考。
反腐没有秘诀,世界上所有国家对腐败的治理,走的都是限权和透明之路。在房地产领域,更要搭建“阳光房”,用制度的“笼子”组成安保系统和监管体系。这首先意味着革除特权之弊。腐败与特权历来是对孪生兄弟,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使权力无法染指边界以外的市场运行,才能斩断楼市利益输送链条;其次还需要把权力曝于阳光下。腐败的侥幸总是来自“暮夜无知者”,完善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和舆论监督体系,完善官员房产乃至财产申报制度,“房腐”才无处遁形。
遏制“房腐”,人们有期待也有信心。十八大以来,反腐高压态势令人瞩目。从“治标为治本赢得时间”的思路到“老虎苍蝇一起打”的行动,彰显了反腐敢于碰硬的决心和意志。不久前通过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明确提出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中央纪委监察部官网上线,为反腐提供新途径;中央巡视组奔赴各地,加强上级监督力量;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等关键环节改革,逐步完善公共资源配置市场运行机制……一系列新动作正在助力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如此,包括“房腐”在内的形形色色腐败将无处藏身。